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电力迁改监理比选 | ||||||||||||||||||||||||||
来源: 点击数:815次 更新时间:2019/1/25 | ||||||||||||||||||||||||||
电力迁改监理比选
武汉市武阳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拟对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电力迁改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比选。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划分见下表。
监理必须满足: (1)本项目电力迁改监理比选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四、供应商的最低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 3、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监理工作。(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 4、监理负责人1名且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5年以上(含5年)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经验,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电力工程监理工作。 5、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服务时间 监理服务期:8个月,监理计划进场时间预计为2019年4月(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配备监理人员,保证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招标要求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持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含如下: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副本。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要按报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监理服务费限价为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费用的60%。该限价为本次采购服务的总金额。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应高于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为1800元,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至采购代理单位,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函价中不单独报价,此费用固定不因实际合同金额用变动而发生调整,且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请供应商务必于2019年2月1日9:30前(当日9: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送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九、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共一正一副(在封面上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1、报价函(加盖公章); 报价函格式如下:
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 电力迁改监理比选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我方郑重承诺,如中标,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费用的______%,,承担并完成(项目名称) 的电力迁改施工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为授权代表签署时需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扫描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技术建议书; 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述:主要对拟投监理标段的工程总体概况进行简单描述。 (2)监理工作范围:对拟投监理标段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简单描述。 5、其他材料。 十、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将对通过了申请文件审查,并经澄清(如果有)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小组按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十一、供应商对本服务应报唯一和确定的价格,该价格是供应商拟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的报价。 十二、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填报的价格,应包含了服务本项目, 完成电力迁改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十三、监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及参考资料自行测算,电力迁改监理服务费均应结合供应商自身因素,进行报价。 十四、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供应商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十五、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供应商的监理服务费不予以调整的。 十六、供应商的报价中包括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设施、试验检测设施费及为保证本项目监理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 十七、比选文件中要求的人员仅为监理人实施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最低要求(详见表2)。如果监理人提供的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设施等不足以满足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应的人员、设备及设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含入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表2 监理人员配置表
十八、供应商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 [2007]23号)的有关规定将施工安全监理所需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十九、监理人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人自行办理,保险费由监理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二十、监理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监理人承担,并包含在报价之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二十一、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采购人递交5%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机构级别: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支行及其以上机构。 二十二、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本项目监理工程师进场开展工作后10天内,支付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迁改工程量完成至签约合同工程量的50%后支付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完工且正常送电、送水、通讯恢复后,迁改工程经验收合格、提交竣工资料、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支付签约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30%;乙方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数量上报工程最终结算书,经审计单位审定后结算余款,结算价少于已支付金额的,将对超额支付的部分予以扣回。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武阳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004县道龙泉山风景区公共服 务中心 联 系 人:张部长 电 话:027-86507775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7-83853868 传 真:027-83600777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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